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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家暴说“不”!暴力披上“家”的外衣仍是暴力,对家庭暴力坚决零容忍!
来源: 作者:沈钰珊、秦小玉 时间:2022-08-10
浏览次数:378次

家暴一直是当今社会持续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,根据妇联《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》,24.7%的女性和22.8%的男性曾经遭受过家暴。家庭暴力屡见不鲜,男性和女性都可能会遭受家庭暴力。

一、什么是家庭暴力
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条中明确规定:“本法所称家庭暴力,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、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、精神等侵害行为”。从以上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:家庭暴力不仅仅指的是针对身体的暴力,还包括家庭成员之间对精神上的侵害行为。家庭暴力的行为方式不仅仅包括殴打等暴力方式,还包括谩骂、恐吓等软暴力方式。家庭暴力不仅仅发生在夫妻之间,家庭成员之间的所有上述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。

二、如何处理家庭暴力

(一)怎么寻求帮助

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第十三条规定:“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。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后,应当给予帮助、处理。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单位、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,有权及时劝阻。”

1、家庭暴力受害人本人、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可以向上述机关投诉、反映或者求助,法条中所列单位有义务给予帮助、处理。受害人本人、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,向法院(被告,即加害人所在地法院)起诉。

2、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,可以向受害人或加害人居住地、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法院书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。

3、若受害者向法院起诉离婚,调解无效,法院应当准予离婚。

4、任何单位、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,都有权劝阻。

(二)如何收集证据在遭受到家庭暴力时,应当注意收集以下证据:

1、向公安机关报警后注意收集公安机关出警记录、告诫书、伤情鉴定等证据;向村委会、街道办、妇联等单位控告后会形成调查笔录等材料。

2、加害人因曾经实施过家暴向受害人亲笔写下的保证书、悔过书。

3、在身体遭受到暴力时,应当拍照,一是对受伤局部拍照,二是对受伤后受害者整个人拍照,以证明受伤局部系受害者身体部位;受害者就医时应当注意保存诊断证明、医疗费清单等;

4、可以在家中安装隐蔽式摄像头,在遇到精神暴力时,可以使用手机、录音笔等实施记录家暴的全过程。

5、加害者使用的工具,比如捆绑的绳索,被砸坏的家具等。

三、加害者法律责任

1、报警后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会被给予罚款、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2、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人民法院会给予训诫,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、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
3、加害人有责任向受害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等。

备注:文章部分内容摘自知乎《家暴没证据?看完你也会取证》,作者:周一